他虽然仕于卫,但是当卫国发生内乱时,他并不愿为卫国国君卖命,而是跑到别国去做生意了[13],这充分说明子贡的自由意识。
今天,还有许多人包括一些著名的科学家仍然受这种思维方式的束缚,认为自然界对它自己创造的东西是盲目的和无意识的,他们虽然承认要保护动物的多样性,但又说不应当由此将自然神圣化。中国的天人合一论既不是萨满教那样的万物有灵论,也不是基督教那样的一神教,但它不仅具有哲学的理性精神,而且具有非常明确的生态意识。
天人合一论本质上是价值观的问题,包括生态伦理,即人与自然之间的伦理关系,它们似乎并不包含科学认识的内容,但这并不意味着,它与科学理性是根本不相容的。[3] 这是蒙培元先生于1999年2月7日亲撰的提要,文章刊发时未使用。人类中心论却认为人具有主宰自然的权利,而且有认识自然的能力。这就是天人合一论给我们现代人的启示。中国哲学所说天命之谓性,是有深刻内涵的哲学命题,也是天人合一论的最基本的内容,需要在生活实践中体验。
施其爱于人类与万物,既是自然目的的实现,也是人性的完成。在现代技术带来严重生态危机并威胁到人类生存的今天,就更加需要反思,如何解决科学技术与人文、社会、伦理、自然等方面的关系问题,其中包括科学范式的转换。通常所谓认识论,都是从主客体的关系立论的,更确切地说,它必须以划分主客体的界限为前提。
这是用分析思维难以解释的。就其基本定势而言,它是情感体验型意向思维,即从内在的情感需要出发,通过意向活动,确立主体的存在原则。中国则不然,它没有把知、情、意严格区分开来,并不重视知性的发展,却很重视情感体验及其情感需要的满足。本书如果有什么创新和贡献的话,这些见解是最大的创新和贡献。
[11] 当然,这种比较研究的方法,不只是在中西哲学之间进行,在中国哲学的发展中,也不是从一开始就形成这种固定的思维方式,而是经过历史发展和历史选择的。[8] 蒙培元:《中国哲学主体思维》,第8页。
就其基本指向而言,它是自我反思型内向思维,即收回到主体自身,通过自我反思获得世界和人生的意义。在这样的统一中,人是占主导地位的,人是真正的存在主体,我称之为统一主体或绝对主体(绝对主体一词,海外有学者已经说过,但理解上不完全相同)。所以,我……向大家倡导这本书所体现出的哲学研究的方法论。此外,掌握了中国哲学主体思维这一特点,还有助于理解一般所谓主体性问题。
而中国哲学主张主客统一,人与自然统一。思维方式被说成是如何把握客体即对象的方式,不论是讲结构还是讲过程,不论是静态的还是动态的,也不论是经验的还是先验的,都要在主客体的对立中谈论思维方式的问题。[7] 蒙培元:《中国哲学主体思维》,第3页。这四个基本特征构成主体思维的不同层面。
这是中国哲学思维同西方的又一个重要区别。二、情感体验型意向思维。
从自然环境看,中国是一个大陆性国家,从社会环境看,中国几千年来是一个自然经济的农业国家,在这样的环境中,人与自然界有一种特殊的关系。离开人的存在,关于世界是什么的问题,在中国哲学看来是没有意义的,只有从人出发,才能谈论世界是什么以及世界有何意义等问题。
人作为认识主体,所面对的是客观对象,这个对象包括人自身在内。比如,中国哲学不是用排除经验的方法,把现象仅仅限制在纯主观的范围内,从而回到事情本身,以便为世界设定意义。[10] 总之,本书是在中国文化和世界文化的背景中研究中国哲学主体思维这个问题的。就其终极意义而言,它又是自我超越型意向思维,即超越感性自我,实现主客内外合一,天人合一的精神境界。中国哲学思维方式,从一定意义上说,缺乏超越意识,大都停留在具体的经验层次。2.中国哲学主体思维的主要内容和特征,是本书讨论的重点。
而从事西方哲学和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研究,如果没有中国哲学的深厚根基,似也难以深入。这实际上是中国哲学以人为中心这一主题在思维上的表现。
主体这个概念是从西方来的,但我在使用这一概念研究中国哲学时,与西方传统哲学进行了比较,指出二者的区别,并赋予它以中国哲学特有的意义,以避免犯用西方哲学的概念套解中国哲学的错误(当然在一些基本含义上是有共同性的,否则就不使用这一概念了。如果说,康德强调意志自由,突出理性的作用。
但这只是问题的一方面,这并不意味着中国哲学根本没有超越意识或超越性思维。为此,本书在论述中国哲学主体思维的意向性特征时,与西方的现象学进行了比较,认为它有似于西方的现象学,但又不完全是现象学的[7]。
三、主体实践型经验思维。儒、道、佛三大流派虽然共同具有这些思维特征,但这并不是说三家没有区别,正好相反,在共同的思维特征之下,它们各自又有自己的特色。因为思维方式从一定意义上说,是一个更加深层的问题,也是传统文化与哲学中更具稳定形态的东西。又如中国哲学主体思维的实践特征,同康德的实践理性学说也不完全相同。
这些不同的层面是互相联系的,不是各自独立的。[5] 在这个问题上,作者对国外有些学者认为中国哲学没有超越思维的说法进行了评论。
通读全书以后不难看出,蒙先生的许多思考和看法,对于我们深入马克思主义哲学和西方哲学的研究,是很有启发性的。比如中国哲学思维的意向性特征,它是与对象性思维相对而言的[6]。
就自我反思型内向思维而言,儒家包括新儒家(即理学)都主张反求诸己、穷理尽性,道家和新道家(即玄学)主张反朴还纯、察己以知,佛教则主张明心见性。[12] 蒙培元:《中国哲学主体思维》,第10页。
这就需要放到一个更大的背景下来论述(见下)。与此相联系的是,西方传统哲学主张灵肉二元论,而中国哲学则主张灵肉统一论。在这一系列的问题上,作者条分缕析,创获颇多[4]。[9] 蒙培元:《中国哲学主体思维》,第9页。
但就理论形式而言,中国哲学大都是关于实践的理论,而不是概念论或逻辑化、形式化的理论,为知识而知识、为理论而理论在中国传统思维中几乎是不存在的,也是不能存在的。中国哲学的思维方式,就是围绕这些问题而形成、而展开,并成为思维活动的基本而稳定的模式。
这四个基本特征是:一、自我反思型内向思维。1.我之所以提出主体思维的问题,并把它作为中国哲学最根本的思维特征进行研究,并不是从通常所谓认识论的意义上来理解的,我是从中国哲学的基本特点着眼来理解这个问题的。
本书提出了四个基本特征,展开了系统论述,这是前人所没有做过的。近年来,学术界对有关主体和主体性的问题,进行过一些讨论,对中国哲学有没有主体性和主体思维,也有不同意见,本书的见解,有助于这类讨论的深入开展。